关于调整2019年度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8-12-04 点击数:

各学院:

根据无锡市人社局、财政局《关于调整市区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》(锡人社发〔2018〕251号)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收费标准

自2019年1月1日起(2019年度参保缴费工作自2018年10月10日开始),无锡市2018级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调整至每人每年150元,详情见附件1。

二、补缴方式

由于之前学校代收费用以2018年医保收费为标准:120元每年(480元四年),根据文件2019年医保收费标准调整为:150元每年(600元四年),故新参保学生需补缴30元每年,四年共计120元。

请各学院通知学生,最迟于12月12日16:00之前将补缴费用存入中信银行卡并确保卡内余额大于120元,逾期未缴费或金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的视为放弃参保。

三、参保信息登记

请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登记信息,填写附件2《大学生医保信息表》,学生放弃参保的,须填写附件3《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知情告知书表》。相关附件请于12月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总务处,联系人周老师,80560070。

大学生医保涉及到每个同学的切身利益,每年都有因各种原因未缴款参保的同学,在医院就诊不能享受医保优惠政策,出险后不能报销意外、住院等费用。请各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,将参保信息转达到每个学生。如有未按时缴费和上报信息的,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。

 

   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年12月3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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